几乎在所有的企业,市场营销部门都是绝对的核心部门。企业想要生存和健康发展,首先必须能够将产品销售出去,产生收入,由此才能反向为研发、行政、生产等其他部门提供支撑。
而进行市场营销工作,目标又是核心。如果将销售比喻成打仗行军的话,目标就相当于前进的方向。很多企业销售人员非常有经验,能力很强,但是组合起来工作的成效却不是很理想,其中一个原因就是缺乏明晰的目标,大家分散发力,造成1+1<2的结果。其中微信营销就是很重要的一环。
具体到企业的微信营销,和整个市场工作一样,必须制定明确的目标,这一点已经为越来越多的实施者注意到。但是在实践过程中我们发现,还是有很多企业虽然明白需要制定目标,但是要么制定出来的目标不合理,不切合实际;要么是非常模糊,不能起到指引作用,这都是因为不了解目标的设定同样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。
一般来说,所有营销目标的设定都要遵循SMART法则。所谓SMART法则,分别是指具体(specific)、可度量(measurabel)、可实现(attainable)、现实性(realistic)和时限性(time-based)。
具体,是指目标的设定必须是可列举的,并且和具体的指标挂钩,不能笼统表述。一些企业在制定营销目标的时候非常喜欢使用诸如“增加品牌影响力、提高公司知名度”等模糊的说法,这些说法并不是不对,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太过模糊,可操作性差,并不适合作为营销的目标。具体到微信营销这个领域,目标的制定能够指标化,能够细化成一张表,比如粉丝的数量、产品的销售额、文章发送的数量、粉丝的互动数量等。
可度量,是指目标设定的各个具体指标是有标尺,能够用具体的数字来表示。比如“粉丝规模大幅增加”就是一个不可度量的目标,而“粉丝数量增加一万个”就是一个可度量的目标。目标的可度量化有几个好处:一是能够将目标具体化且容易分解,让负责微信营销的人更加清楚自己应该做什么;二是能够准确地衡量微信营销实施之后的效果,更易于判断实施方案是否达到预定的目标;三是能够非常方便地以此来制定实施人员的KPI考核方法。
可实现,是指微信营销目标是在努力范围内可以实现的。有些企业领导谈到营销,总是喜欢“小投入、大产出”,经常制定一些要求非常高的营销目标,却不知永远无法达到的目标实际上等于没有目标。因此,在设定微信营销目标的时候,企业先要认真分析自身具备的实力,以及准备投入多少资源,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一个在能力范围内的合理目标。
现实性,是指目标必须是可以证明和观察的,不能将现实中不存在,或者可能存在却不可观察的指标作为目标。
时限性,是指微信营销目标的制定一定要和特定的时间节点挂钩,能够具体到哪一周。这样,有利于计划制定者针对性地分解任务,并且为计划的每一个时间周期设定具体的目标,让整个营销实施的生命周期都是可考核、可度量的。